beat365官方网站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时间:2023-09-25   浏览:32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制定的《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和《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皖财教〔2019〕914号)精神,结合beat365官方网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我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beat365官方网站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评审。

第二章 奖励标准和基本条件

第四条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规违纪处分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第六条 国家奖学金破格评选条件

在符合第五条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学生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班级排名超出10%,但均位于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并经有关部门鉴定。其他方面表现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具体如下:

(一)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二)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SSCI、EI、A&HCI、CSSCI、CSCD核心库及扩展库全文收录,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三)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

(四)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学生本人必须以第一作者或第一发明人,获得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证书(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五)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六)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须通过艺术指导中心专家鉴定);

(七)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八)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第四章

第七条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八条评审具体条件

参评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第一,符合此条件者优先推荐;

(二)未满足上一条件的学生,须满足学业成绩排名位居班级第一,综合素质成绩位居班级前三,并符合破格评选条件之一;

(三)同一专业只能推荐一名学生;

(四)在同等条件下,按照以下顺序优先推荐

1.高年级学生优先推荐

2.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靠前者

3.上一学年思想政治与道德素质、身心素质模块、实践创新素质模块得分靠前者。(模块得分参考本学院学生素质综合评价结果)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国家奖学金评选

(一)在校期间受到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二)有弄虚作假行为;

(三)所有课程(包括《学生手册》、《大学生生理健康》、《安全微课》等网络尔雅课)正考有不及格科目;

(四)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

(五)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学院评审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经班级认定工作小组严格评议、核查后上报学院,逾期不再接受学生申请。

(二)学院助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审核申请材料,提出本学院当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会议通过后,在学院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学院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学生处。

第五章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十一条 学校每年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划拨到获奖学生农行卡中,颁发国家同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十二条国家奖学金为学校专项管理基金,不得挤占和挪用,必须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beat365官方网站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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